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标牌管理,确保标牌的设置符合规定,根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标牌使用管理办法》(厅字〔2006〕35号),制定本规定。
一、机关单位标牌的设置和管理。
1.机关单位应根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标牌使用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标志标牌设置标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标牌的设置。
2.机关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置明显、简洁、易读、易识别的标牌。
3.机关单位应当合理使用标牌,严禁滥用、乱贴、乱挂、乱涂、乱画、乱刻、乱写、乱改、乱接等行为。
4.机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查、维修、更新标牌,确保标牌完好、清晰。
5.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标牌的管理,建立标牌台账,对已过期的标牌及时予以处理。
二、事业单位标牌的设置和管理。
1.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标牌使用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标志标牌设置标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标牌的设置。
2.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置明显、简洁、易读、易识别的标牌。
3.事业单位应当合理使用标牌,严禁滥用、乱贴、乱挂、乱涂、乱画、乱刻、乱写、乱改、乱接等行为。
4.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检查、维修、更新标牌,确保标牌完好、清晰。
5.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标牌的管理,建立标牌台账,对已过期的标牌及时予以处理。
三、标牌的设置要求。
1.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的门牌应当简洁、大方、规范,不得有夸大、浮夸、夸张、攀比、侵犯他人权益等行为。
2.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应当根据需要设置门牌、公告牌、标示牌等标牌,标牌应当规范、清晰、易读、易识别。
3.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的标牌应当与建筑风格相协调,不应当与周围环境相互矛盾。
4.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的标牌应当设置在明显位置,不得设置在难以到达的位置。
四、标牌的更换与更新。
1.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的标牌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更新,更换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机关单位标牌制作规范
机关单位标牌制作规范包括以下内容:。
1. 机关单位标牌的尺寸和比例要求:机关单位标牌应采用标准的尺寸和比例,不得缩小或扩大。
2. 字体和字号要求:机关单位标牌应使用规范的字体和字号,不得使用模糊、不清晰、不规范的字体和字号。
3. 颜色和材料要求:机关单位标牌应使用规范的颜色和材料,不得使用不规范的材料。
4. 位置和角度要求:机关单位标牌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位置和角度,确保标牌的可见性和宣传效果。
5. 制作工艺要求:机关单位标牌的制作应采用规范的工艺,确保标牌的耐用性和美观性。
6. 维护和保养要求:机关单位标牌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标牌的完好和清晰。
7. 标牌的内容要求:机关单位标牌应明确标示单位名称、标志、标语、口号、服务承诺等内容,确保标牌的准确性和宣传效果。
机关单位标牌制作应符合以上规范要求,以确保标牌的规范、清晰、美观和耐用。
单位门口挂牌的规则
在某些单位门口,可能会有一些挂牌的规定。这些规定可能会包括以下内容:。
1. 牌面上应注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牌面上应注明单位主要业务范围、主要产品或服务。
3. 牌面上应注明单位资质、等级等信息。
4. 牌面上应注明单位的人员构成、领导结构等信息。
5. 牌面上应注明单位的日常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等信息。
6. 牌面上应注明单位的考勤制度、请假制度等信息。
7. 牌面上应注明单位的奖惩制度、培训制度等信息。
8. 牌面上应注明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等信息。
9. 牌面上应注明单位的联系方式,如电话、邮箱等。
10. 牌面上应注明单位的意见反馈渠道,如电话、邮箱等。
以上内容可能会因单位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咨询相关单位。
机关单位标牌悬挂规定
根据《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须知:最新修订版》第082页,机关单位标牌悬挂规定如下:。
1. 机关单位应在机关单位内明显位置设置标牌,标牌应制作成固定式,一般应设置在机关单位入口处,标牌上应注明机关单位名称、地址、用途、规格、材质、使用年限等。
2. 机关单位应在机关单位内设置门牌。门牌上应注明机关单位名称、地址、用途、规格、材质、使用年限等。
3. 机关单位应在机关单位内设置固定式机关单位标志。机关单位标志由机关单位名称、地址、用途、规格、材质、使用年限等组成。机关单位标志应制作成固定式,一般应设置在机关单位入口处。
4. 机关单位应在机关单位内设置电子式机关单位标志。机关单位电子式标志由机关单位名称、地址、用途、规格、材质、使用年限等组成。机关单位电子式标志应制作成固定式,一般应设置在机关单位入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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