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是指应税污染物在规定排放限额内的排放量,减征或免征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是指减征或免征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排放量。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是指应税污染物在规定排放限额内,当期应税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减征或免征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是指减征或免征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在规定排放限额内当期应税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因此,环境保护税2021年24号公告中关于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和减征或免征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定义是正确的。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规定,应税污染物按月计算缴纳的税额为当期应纳税额。因此,答案为“当期应纳税额”。
减征环保税的申请
如果企业符合减征环保税的条件,可以向当地税务局申请减征环保税。具体申请步骤如下:。
1. 确认企业符合减征环保税的条件。这些条件可能包括:已缴纳环保税、没有偷漏税款、没有发生环保事故等。
2. 准备相关文件。准备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环保税纳税申报表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企业环保设施验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
3. 向当地税务局申请减征环保税。可以通过拨打当地税务局电话、或到当地税务局窗口提交申请。在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文件和说明,并回答税务局的询问。
4. 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税务局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可能会与企业进行沟通,要求提供更多资料或进行现场考察。
5. 获得批准。如果企业符合减征环保税的条件,税务局将批准申请,并退还企业已缴纳的环保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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